香港加油站收银员诱12岁女童卖淫,下场惨了

发布时间:2023-06-02 10:57

26岁油站男收银员,去年初利诱两名12岁女童卖淫,询问女童是否大胸或处女后,声称可找客人买其“第一次”,他便从中抽佣。女童家人得悉后报警,警方派出女警乔装12岁女童“放蛇”面洽时拘捕他。被告早前承认3项企图促使他人成为娼妓罪,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昨判刑时指,心理报告显示被告被未发育的女童吸引,重犯机会甚高,而且被告以12至13岁女童为目标,属加刑因素,终判被告入狱22个月。

被告

▲被告沉天韦,被判入狱22个月。

被告沉天韦,报称为油站收银员,他早前承认于2022年3月17日,在香港企图促致女童X及女童Y成为娼妓;以及承认于同年3月22日,在香港企图促致警务人员成为娼妓。控方透露,被告过往亦有非礼和游荡罪案底。

称可找客人买其“第一次”

李官判刑时指,心理医生和背景报告对被告的评价一般,心理医生认为被告被未发育的女童吸引,重犯机会高,被告早前亦拒绝治疗。辩方求情时指,被告自知其问题所在,愿意积极面对及跟进其情况。李官认为被告如想改过,理应寻求专业协助,以免重蹈覆辙。

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指,年幼女童心智未成熟,易受骗或被利用,法庭有责任保护儿童,幸好单独犯案的被告未成功已被捕,女事主才没有因本案造成不能逆转或不可磨灭的重大心理创伤。

李官表示,被告以12至13岁女童为目标,并以年轻人常用的社交平台寻找目标,属本案加刑因素,但案件不涉及犯罪组织,亦没有威吓或威逼,经考虑后判被告入狱22个月。

案情指,被告向女童称如她们在其安排的地方与男人性交,或介绍其他女童援交,便可赚到很多钱,若提供“3P”服务则可赚更多钱,价钱视乎女童的服务范围而定,他则会抽取所赚金额的2成或3成作佣金。

被告其后与女警会面时表明,如她是处女并向客人献上第一次,可为她争取4500元报酬,他亦会破例只抽佣200至300元。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:“我今日约啲囡出嚟,想介绍佢哋做鸡,我就可以赚佣”。

以上内容归星岛新闻集团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。


相关阅读